爱护宠物,拒吃狗肉发表时间:2022-06-15 11:52 2020年5月29日农业部把狗从畜禽目录移出来,定性为伴侣动物,狗既不是家畜也不是家禽,不能作为食品原料。 农业部在文件的备注中专门强调:“随着人类文明进步和公众对动物保护的关注及偏爱,狗已从传统家畜转化为伴侣动物”。 深圳市于2020年3月31日通过《深圳经济特区全面禁止食用野生动物条例》,该文件以白名单的形式规定了猪、牛、羊、鸡、鸭等动物可以食用;猫、狗禁止食用。新法规于2020年5月1日生效。广东省深圳市成为中国大陆第一个禁食狗肉的城市。 在中国香港,禁止食用狗肉可追溯到1950年代。香港《猫狗规例》规定,任何人不得屠宰任何狗只或猫只以作食物之用,不论其是否供人食用。 2017年4月,中国台湾地区通过《动物保护法》修正草案,不准烹吃猫狗肉,违法者将处5万至25万元新台币(约1.2万至5.8万元人民币)罚款。 2021年7月14日中国三农发布,《对十三界全国人大会议笫1866号建议的答复》中提到,我国尚无明确的肉用犬品种,不具备出台屠宰检疫规程条件。因此,杀狗涉嫌违法私屠滥宰。 而国内的一些地方,如广西自治区的玉林市,每年6月都会举行狗肉节。 我们号召: 坚决遵守《国家畜禽遗传资源目录》 坚决维护《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》 坚决执行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》 食品安全零容忍,可向如下机构举报涉嫌违法私屠滥宰狗肉的行为: 1. 广西省农业农村厅:0771-2182500 0771-2182100 2. 广西省政务热线: 0771-12345 3.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局总机:010-88650000 总局010-68023220 4. 玉林市长热线:0775-12345 |